办理时间:一周办理部门:文化局业务名称:出版物许可用途:出售图书有效期:6年工作日:20年审时间:1天需要人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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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适用的条例和罚则:需要着重注意的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的;
(二)**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
(三)张贴和散发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的;
(四)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的;
(五)《出版物许可》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或未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许可》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的;
(六)出售、出借、出租、转让或擅自涂改、变造《出版物许可》的;
(七)发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或公开宣传、陈列、销售规定应由内部发行的出版物的;
(八)向无总发行权的单位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出版物总发行权,委托无出版物批发权的单位批发出版物或代理出版物批发业务,委托非出版物发行单位发行出版物的;
(九)提供出版物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未按本规定履行有关审查及管理责任的;
(十)应按本规定进行备案而未备案的;
(十一)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核检的。
申请企业需具备条件:
(一)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相关的中级以上技术;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米,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四)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五)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六)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除出版物发行企业依法设立的从事批发业务的分公司外,批发单位应为公司制法人。
*九条 申请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须向所在地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天津的书店出版物零售批发办理流程操作
(一)许可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无数量限制
图书销售许可申报材料
天津出版物许可批发申报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许可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
4、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5、法定代表人明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书中;
出版物许可申请
国家对出版物发行依法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本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零售是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新规通知服务:向企业通告新的行业法律法规及解决方案,包括监督审查新规、涉规整顿范围等;帮助企业解析新规要求、标准及解决方案;得以在尊则守法的基础上择方向速发展。
欢迎来到津沽棒(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我公司位于地处于华北平原海河五大支流汇流处,东临渤海,北依燕山,有600多年历史,具有中西合璧、古今兼容的*特城市风貌的天津市。 具体地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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